返回

结婚?想得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82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懂他也不和我说,我也不好奇,我的事儿就跟透明的一样他一眼看到底,就嫩给我建议啊。吃饭的时候谁也不嫌弃谁,我做饭难吃,他做饭能毒死我。除非我干了啥他不高兴了会管管我,其他时候都是他顺着我。不上升到分手家国问题,他什么都听我的。”
    杜思谦笑出声了。
    “哎,那你和你交往的小男朋友分手了?”
    “想分,昨天做了一件让我很感动的事情,我觉得还是再看看。”
    “干啥了?”
    “他把我的名字纹在身上了。”
    杜思谦似乎很高兴。
    “在手臂内侧,我的英文名字,我本打算说分手的,还没说出口呢他就给我看他的手臂,我突然觉得吧,他很重视我。要知道纹身是一辈子洗不掉的,就算是分手了我还在他身上啊。”
    腾飞眼睛一亮,咦?还可以这样啊。
    有一首歌的歌词是这么写的,把你的名字写在烟上吸进肺里,让你保持离我心脏最近的距离,再也不用担心和你断了联系,一辈子在一起。
    其实是扯呢,烟到肺里只会变成尼古丁,有伤身体呀。
    可以把他的名字纹在身上呀。
    哪怕上了年纪皮松肉塌,章了老年斑,他的名字还在身上啊。
    这就是晚期中二少年的想法呀。
    “哎,这个好玩,我也试试去。”
    “干脆现在就去啊,走吧,我也没什么事儿。”
    说着俩人一块走了,找了一圈,找到一个纹身馆,正好看见一美女纹身师傅给一个膀大腰圆的大老爷们纹青龙。
    这都流行多少年了,他纹熊猫那时候就流行青龙白虎的,这都不新

第82节(3/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