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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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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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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皇帝不仅不想还皇位,正计划着立自己的儿子为太子呢。看见这种折子,直接杀人抄家,妻女充入教坊司。
    柳父被杀,两个儿子流放岭南,柳母自尽,原身自尽未遂,一夕之间,柳家分崩离析。
    明之一朝教坊司是个恐怖又恶心的地方,把这种侮辱人的方式发扬到极致的是成祖朱棣。
    《南京法司所记》有记载,“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曰,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姊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曰一夜,二十馀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
    与其受这种侮辱,不如自我了结死的干脆。为什么每每抄家灭族的时候,女眷总是排着队的上吊,并不单单为了迎合程朱理学的贞烈学说,“每一日一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还不如死了呢!
    成祖之后,教坊司的使命依然继续着,只是继任子孙多温和,没有这种专门侮辱人的“看守”,不过是充入教坊司,卖艺卖身,听天由命。
    且教坊司乃是官妓,官妓管理严格,无法轻易从良。妓/女中有能赎身的,一是赎买,由鸨母定下卖身银子,有银子就能赎身;二是放良,有官府出面,放归户籍,便是良民。可惜,政治犯属于“遇赦不赦”的范围,柳娘就属于政治犯。
    别看什么秦淮八艳名声之大,可在明朝前期妓/女地位之低贱,难以想像。官员不允许嫖妓,也不允许嫁娶与良民,一旦发现,“杖八十,离异”。也就是说,无法通过婚姻这条路改变出身。
    这教坊司的红绸红缎,都是女儿们的鲜血浇灌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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