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就成了。
虽然,当时我们一家商量着不想提这门亲。可是,一个是大哥是大龄青年了。再说,大哥愿意,我们也无话可说。
老话说,三十不立子,巴巴结结到老死。
爸妈看大哥喜欢,就依了大哥。毕竟,三婶和堂嫂都会过日子,人品,也只能过着日子、品着看。
结婚四天,大哥和大嫂就提出分家另过。
目的,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就是想着自己过小日子,两个人赚工资,每月的工资归自己了。
其实,大哥大嫂就是想着过自己的日子,不想帮父母,更不想帮兄弟姐妹。一句话,自私!
大哥觉得反正爸妈也不给外债,就证明爸妈还有钱。
八、九十年代,父母兄弟帮了大的结婚盖了房,要么不分家,帮下一个盖房、娶媳妇,完事分家另过。
要么,结了婚就另过,那父母要给你两千三千甚至五千不等的外债。你得帮着下一个。
我们家没债务,不用哥哥帮着弟弟。我想,这也是势利眼的三婶和堂嫂,觉得我们家日子好过,才把她们的亲戚介绍给我两个哥哥的原因。
不管怎么说,给不讲理的大嫂五百元,平息了大嫂与我爸妈的矛盾。
为了让二哥顺利地结婚,关键时刻又给我家出难题的二嫂,花五百元买了她想要的沙发。
人们常说,遇上难办事儿、刁难人的人,一个是花钱去病,一个是自认倒霉。
真不知道我这两个嫂子,往后会不会和睦相处,平安无事。
当一切都搞定,爸爸可能是累了,他休息调养了一个月,才恢复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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