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们大多早上出去干活,有的中午便会喝杯酒,或者是等到日落之后再来,因此她今天倒也不慌。
纪漫初将买来的郁金香杯顺着吧台一个个摆好,摆成整齐的长条,随即又用开瓶器将酒起开。起泡酒有很多种,她选择了玫瑰红起泡酒。这类起泡酒比较适合刚开始喝酒的人喝,入口绵密醇香,细腻的气泡从底部升腾而起。
纪漫初拿着酒瓶顺着酒杯倒过,竟是没有一点漏撒。起泡酒适合小口小口喝,若是将一个酒杯全部倒满,反而会失去起泡酒清爽的口感。
平日里他们都是大口喝酒,哪里见过这么秀气的倒酒手法,没有扛着酒坛喝便是万幸了,如今让他们就这这么小一点的透明杯子喝,这……这如何畅快?
众人眼中早就是满满的不赞同,有的人跃跃欲试,早就说出了自己的不满:“这叫我们如何喝?”
纪漫初也知道在古代人们都是畅快喝酒,不拿碗喝那都是不舒爽的。倒完一排的杯子,一瓶酒已经空空荡荡了。
她隐秘地笑了笑,给那率先说话的人递上了一杯酒:“你尝尝便知晓了。”她口说无凭,非得那人亲自体会了才能理解。
那人狐疑地接过酒,学着纪漫初的模样抓着酒杯的底座,盛着晶莹玉液的郁金香杯在灯光的折射下散发出幽幽的光辉,像是将整个星河捉进了杯中一样。
“这种酒,小口抿才最为好喝,”纪漫初撑在吧台上,手中还转着那个空酒瓶,“起泡酒,顾名思义,你能体会到酒泡在口中炸裂的快感,再加上玫瑰香气,只要一小口,满口馥郁。大口喝可没这感觉。”
只见那人抿着唇,瞪着眼,眼中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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