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里做的不好吗?你为什么想要离开我?”
“这不算是离开你。”白蓁蓁应得很认真,“我们从来都没有在一起过。”
“——别让我听见这种话。”弗朗茨捏住她的下巴,声线骤冷,“这会令我生气,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白蓁蓁在心底幽幽叹了口气,看吧看吧又来了。
弗朗茨的蓝眼睛永远幽邃迷人,比起一望无际的天空,通常更像是神秘莫测的海洋。
看到某些枯燥乏味的东西时平静冷漠的过分,而望见新奇物件时,那藏在最深处的兴趣便会悄然浮现,呈现出人们最喜爱的模样。笑起来时露出的虎牙更让人觉得他亲和无害,仿佛整个世界都能在眼中明朗起来。
对他来说,喜新厌旧是与生俱来的优点和缺点。你在他眼中可以是花样百出的玩具,可以是乖巧听话的宠物,哪怕是一成不变的死物,在他还未失去兴趣的那段时间里,他能用一百种耐心来对待,直把你捧成心头挚爱。
而倘若他失了兴趣,或是他的‘心头挚爱’烦了腻了厌了,不愿意按他的心思演下去了,它在他眼中的地位就变得与垃圾无误。
白蓁蓁很熟悉他的眼神。
他此刻望向她的样子,同上辈子的初见是毫无差别的。这世上哪有什么浪漫至极的一见钟情,弗朗茨自己都承认过,最开始他对她只是单纯的见色起意。
而这辈子呢?
连见色起意都称不上了。
他对她只有单纯的好奇,不寻常的过往引发出浓厚的探索欲,他凭着本能在她身上寻找最终答案。看见她的时候那眼中分明满是兴味盎然,偏生要拿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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