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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她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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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做生意起家,有钱却不像其余三家那样是大贵,为了给儿子最好的学习环境,也为了攒下人际关系,才勒紧了裤腰带买到同个小区。陈虎学生时代是个可爱的小胖墩,人没什么脾气,班上的人都喜欢逗乐他,揉揉他特别柔软的脸颊。这几年倒是累瘦了不少。
    陈虎毕业后逐渐接手家里的生意,虽然他学习不行,但做生意却有一手,靠着父母的人脉加自己的头脑已经做得比父辈强了不少。他大多时间已不在A市居住,各地跑,见老友的机会自然也是不多。
    这其中,和沈清最不熟的还要数周书昊,他们除了是高中同学外,就仅剩林雨晴这层关系了,性格那是相当不对付,要不是有个成天撒娇的中间人横着,周书昊也会被沈清列进讨人厌的高中同学一行。
    陈虎一上来就问:“上次在我那,你怎么走得那么急?”
    “有事。”
    “我想你和你哥也是好久没见了,才把他请过来让你们团聚。没想到你们关系变差了,你走后还是别人告诉我这几年发生的事的。”
    他在外地多年,平时和老同学也就聊些嘻嘻哈哈的事,素来不爱听八卦,也就没人与他说。
    沈清垂下眼睫,淡淡一声:“嗯。”
    “后来我又去找人问了问,辰哥现在……谢辰现在可真是了不得啊,跑去美国一趟,回来整个身家都变了。”陈虎抿了口酒,被辣得皱起眉,他还是改不了不会喝酒但总想尝尝的习惯,觉得以后生意场上总归需要,早晚也得学会。
    “是吗?”沈清摆弄着手里的小茶杯,清透的瓷色,裂纹如同树叶片般延展,爱不释手。
    她其实并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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