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翩:小时候是因为对生活一知半解,记性好,忘性更好,所以即使遇到许多生离死别,她都挺过来了。可成年生活是一定会清醒着痛的,好在有朋友也有爱,我还是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很乐观的。
毕竟这个文的立意还是在爱中成长,并寻找自我与人生真谛嘛~
十年
白崂回了自己的住处,打了盆水,他脸上的口水已经干了,他用手指擦了擦,又嗅了嗅,使劲洗了把脸,水溅湿了领子,他四处却寻不到手巾。
因为时刻要留意收信,他从不关窗,今日风大,吹掉了叉竿,窗子随着风开阖,白崂站在窗前吹了会儿凉风,脸上的水珠子都给风干了,天灰蒙蒙的,有两只鹰盘旋,今日该收信的,鸽子却还未到。
他散了发髻,乌发随风飘动,他人极单薄、瘦削,穿着一身玄色织锦棉袍,他身量上与酬梦相似,这袍子也是她穿旧了的,袖口上有金线绣的一个“栩”字,她因觉得扔了可惜,便赏了他。
黑檀簪躺在手心里,背后的那行小字已经磨得看不清了,这簪子在酬梦十四岁时曾断过一次。
那时酬梦尚在郑家的家塾念书,秋日里郑相的夫人安国公主办菊花宴,谁知混进了一拨贼人,欲取郑相的性命。酬梦正好在他身侧题诗,因她会些枪法,身手比其他人灵敏些,那刀砍来的时候,白崂尚未来得及现身,她却一把推开郑相,持笔迎刀。
笔尖的墨正好甩进了贼人眼中,刀只砍断了笔身,酬梦猛一俯身,将那半截笔插进了贼人的腿中,那人吃痛发了狠,眼见要砍伤酬梦,白崂从树上跳下骑上他的脖子,割了
分卷阅读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