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她也发誓,只要女主不来招惹她,她一定有多远离多远。
但没想到啊,先遇上的竟然是男主。
里男女主相遇的时候已经是乐妙妙上大学,男女主相遇在校园里。那时候男主的爷爷已经去世,男主讲自己身世时候也是一笔带过,只说自己跟着爷爷下牛棚很辛苦。后来爷爷平反,回京的路上出了意外,就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现在看来,原来男女主的缘分埋的这么深吗?说不好还曾经跟女主在同一个城市擦肩而过呢!只是乐宛也有些奇怪,因为男主刚才说的胜利公社,那不就是原著中自己下乡的地方?也是王桂花和赵丽娟的娘家。
巧合就不说了,怎么男主跟女主在一起之后没提过这事?
想到这里乐宛拍了下脑壳,麻蛋,忘了自己当时没看完了。要早知道要穿进这本狗屁里,她一定拿出高考的劲头把整本书当成五三做!
总而言之,虽然不知道男主为什么后面要改名,但是很显然,这货就是男主啊,公社名字都对上了!
乐宛开始心疼刚才给出去的粮食了,早知道是男主,就应该让他在街头倒着嘛,说不准下一秒女主就出现救了他呢?生无可恋,乐宛告诉自己得改改多管闲事的毛病,自己已经不是上辈子那个可以随便扶摔倒老人不怕讹的小富婆了!她现在可是个带着六个弟妹的小可怜,预备役炮灰!炮灰不能随便上街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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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向国回到洪山大队,在村口就遇见了大队书记王福全。王福全留着一把胡子,手里拿着个烟斗,说话前先用眼神将对方从头到尾剐一遍,他当了十几年的村干部,一双势利眼出神入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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