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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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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又有了新變化。果然,楊凡剛一坐定,那兩名檢察員就自我介紹說:「我們是市檢察院起訴處的,她姓江,我姓鄧。」接着就進入提審程序:
    「首先,我們要向你講明黨的政策,就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所以,你必須老老實實交代清楚自己所犯罪行,爭取黨和政府的寬大處理,知道嗎?」姓江的女檢察官首先說話。
    「是的,知道。」楊凡答道。
    「我們詳細地看過你的審訊檔案,你本來承認受賄三十萬元,為何後來又只承認受賄二十萬元,看來你很不老實啊!」姓鄧的檢察官插話道。
    「不瞞兩位檢察官,我根本就沒有受賄,他們要我承認多少我就承認多少,因為事先他們曾答應過我,只要我認了就沒有事了,就自由了,可事實沒有如他們所承諾的那樣。」楊凡解釋。
    「你這是狡辯,是誣衊人民檢察官,你這個態度是很有問題的,也是很嚴重的。」又是鄧檢察官說話。
    「我知道你們是人民檢察官,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可請你們兩位想想,我為公司一年賺了幾千萬,按照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我可以合法地獲得上百萬元的獎金,可我一分錢未要,如今你們卻控告我收受了別人二十萬元的錢財,這合常理嗎?」楊凡有點發怒了。
    「你將一家國營公司成功地扭虧為盈,這我們知道。但黨的政策是功歸功,過歸過,不能以功抵過。你知道麼?」江檢察官說的倒有幾分像人話。
    「可你們辦案人員也應依法辦案,要講法理,講證據呀。」楊凡又說。
    「怎麼不講證據?案件中寫得清清楚楚,而你也簽字畫押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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