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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开封府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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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四娘蹭地起身冲向崔桃,抬脚就朝崔桃那张白嫩的小脸儿踹去。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快让大鱼看看你们在哪儿。别养肥呀,天天来陪一下大鱼呀~
    为了避免冤假错案,宋朝的审案程序其实挺严谨的,《宋刑统》规定是翻供三次,到南宋变成五次,实际审案的次数还有可能更多。转发一下查到资料:
    据《资治通鉴》记载,南宋淳熙年间一民妇阿梁与叶胜通奸,杀死了亲夫程念二。县令审案,确认是叶胜在程家屋外杀死了程念二,当时,阿梁在屋子里抱着孩子,没有呼救,所以判为同谋。一审结果处斩。阿梁不承认是,翻供达到10次。审理了9年,在第11次审理之后,主审官耿延年认为“罪疑惟轻”,疑罪从无,应该免阿梁死罪。送皇帝御批,阿梁得以免死,从轻发落。
    (另:话本里提到的开封府三口御赐铡刀可先斩后奏,是戏剧化的表现,属文章设定,不用考据。)
    ☆、第 2 章
    引气状态下的崔桃,能够很敏锐地感觉到周围气流的变化,王四娘稍微一动,她就有所察觉。
    王四娘这种性格的人,以羞辱她人为乐,明显已经习惯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从不知收敛,不可能通过讲道理让她顿悟,也不可能通过求饶服软令她放过。只有揍服她,才是正道。
    崔桃凭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还打不过身材结实的王四娘,唯有智取。
    等王四娘飞脚踹过来的这一刻,崔桃率先凄惨地叫一声,随后整个身体飞撞在牢房的围栏上。
    狱卒们闻声而来,见崔桃晕倒在地,而跟她同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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