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威风,别的星球的子民都要诚惶诚恐地向我俯首称臣。
中二自有中二的快乐,至少能让我跟他说话时不觉得自己的普通,而是能跟他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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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正值烈日炎炎之际,我怕热也懒,闷在家里睡大觉。
迟笙这几日也在家忙着新歌的录制,正是满头大汗之际,偏偏有个姓秦的公子不识脸色地追求她。
那人据说是富川公司老板的儿子,前些日子天天在迟笙公司门口堵她,送一车车玫瑰,甚至大手笔包下南城十几条轻轨线放她个人海报。
“真是烦死了,那个秦少明天约我去看我师姐樊宁儿的演唱会。”
迟笙走出房门喝了杯柠檬水,道,“关键是演唱会我一定是要去看的,拒绝他吧又要来轰炸。”
“那你直接说你有男友了不就行了?”
“那他怎么会信?我一个忙成这样的工作狂,连男的也没空见几个。”迟笙放下杯子抱怨。
我歪头一想,摘下手上的月曜,“我借你戴这枚戒指,让他以为你要订婚了。”
迟笙看着月曜有些讶异:“你怎么有这么漂亮的东西。”
“我妈给的。”闻言,她把月曜戴在无名指上,本就白净秀气的一双手,戴着比我还好看几分。
到了第二天便是当红|歌手樊宁儿演唱会的日子。
这在南城是一个大新闻,多少人为之彻夜不眠。
樊宁儿的鹭馆演唱会大而奢华,一群可怜没有抢到票的粉丝们只能站在馆外呆呆地痴望。
内部五光十色,疯狂的镁光灯不断环绕四周,只听见地动山摇的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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