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期权,万新尧指着门口扫地的保洁大妈,神秘地看着周灵也:“到时候我们公司的每一个人,包括她,都能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
周灵也对股东这样的噱头没有多大兴趣,但看上了万新尧的创业公司——做的是这两年大火的直播业务,她喜欢新媒体,且热爱新鲜事物,学了六年法律,脑子里全是条条框框,不愿再被螺丝钉的身份束缚,她希望能打破,掌握规则,之后再利用规则。她始终相信,法律是工具,应该服务于商业。
她在面试时将这番话告诉万新尧,老板高兴,说你难得有这类觉悟,同时鼓励:想尝试商业可以的,我们创业公司很灵活自由的,之后你只要完成本职工作,想学习什么都不是问题。
足够高的自由度加上对未知的期待,让她选择了这里。只可惜今天下午年终总结,她与老板万新尧相对而坐在狭小的会议室里时,她突然意识到——“未知”二字,带来的未必是惊喜,而来自创业公司许诺的自由,往往也是毁约的自由。
当时劳动合同签的是 6 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月薪到手一万三。周灵也本嫌弃试用期时间太长,但万新尧言之凿凿说好试用期结束后不低于 50%的涨薪。如今六个月已满,试用期结束,又逢年终员工考评,黑压压的会议室里,电脑屏幕上是周灵也这大半年的工作总结,老板鼠标草草划过,点点头,呷了口浓茶,说不错不错。
周灵也默默松了一口气,她自诩这大半年工作尽责,加班主动,这回见了老板表情,想着试用期结束,涨个 70%应该可以?
两人盘算一样的事情,万新尧瞟了周灵也一眼,想起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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