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道歉态度这么好,心里憋的想理论的长篇大论不得发挥,只能硬着头皮梗着脖子,“不用赔鞋,”他觑了两眼对方手上的签名纸条,“你将恍恍的签名送予我妹妹便可。”
少年的妹妹自从看过女团的演出,便打心底迷上了舞台上那个冷若冰霜的少女,每日在家从早到晚全是“恍恍好美”“她唱歌好听”“弹琴好听”“她的裙子太好看”等等等,他们父母听得耳朵快生茧子了,所以今日让他带妹妹出来散散心,谁想赶巧了,“不是冤家不聚头”。
他方才手拉着自己妹妹,两人挤不过前面的那些大人,只得排在队伍后方,眼瞅着恍恍手边的签名纸片只剩几张,姜掌柜也说是限量的,他大概算了算人数,貌似是拿不到妹妹最爱的签名,果真,等到终于轮到他们的时候,恍恍的签名真的没了。
最后妹妹只拿到一张火火的签名,她虽然也很高兴,但想来是比不上恍恍的,所以他心生“碰瓷”一计,想从别人手里要一张。
艺人签名这种东西很多人往往只是人云亦云,看别人好不容易拿到,自己便也想要,但当真正的收到自己爱豆的亲笔签名,那种离爱豆更近了一步,仿佛有他陪伴的感觉才真切起来,并且能得到长长久久收藏起来,自己闲暇时刻能拿出来欣赏一番的喜悦心情,到那时才明白要签名的真正意义。
被碰瓷的青年还没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敲诈”了,摊开手,他手里有两张签名纸片,一张是恍恍的,一张是惚惚的,因为他已经定下的未婚妻十分喜欢红火恍惚女团,但他忘了她具体是更喜爱“恍”还是“惚”了,所以就各要了一张,想送予未婚妻讨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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