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朗曼教授带着善意的打量,“沈先生,你变化很大。”
曾经跟在唐小姐身边那个沉默青涩的少年,转眼成为执掌商业帝国的成熟男人,他一举一动都带着上位者的从容不迫,看不出半点从前的落魄。
用中国人的话,这叫“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刚才在家门口遇见沈铖,他从隔壁房子出来,朗曼和他太太都吓了一跳,沈铖西装革履,门口停着豪车,助理和保镖跟随左右,他们还以为认错人了。
沈铖淡淡扬起嘴角,“还得谢谢教授和夫人为我打理庭院。”
“举手之劳。”朗曼心下感叹他眼明心细,隔壁房子自唐绵离开后没人居住,却听说被人买了下来,他们还当是唐绵,这五年有空就帮着清理下杂草。
唐绵是他学生,一个腼腆安静的小姑娘,脾气有些怪,常年戴副口罩,据说是脸上有伤,除了上课她就待在家里。
只要出门,她身边一定跟着那少年,不清楚两人关系,比保镖多些随意,又没恋人那么亲密。
倒是常看见少年大半夜被唐绵赶出家门,大冬天的,看着挺可怜,朗曼太太让他进家门避风,他也倔着不肯。
沈铖接了一通电话,说的中文,朗曼听不懂,等他神色淡淡地挂了电话,他才想起问:“唐绵身体怎么样?一直没有联系,她还回来上学吗?”
唐绵那时突然提出休学两年,回国后杳无音讯,和她同届的学生都毕业了。
以她在音乐上的才华,不走职业路线太可惜了。
“她不会回来了,她现在过得很好。”沈铖垂眸,端起已经冷掉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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