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思智虑之所得为也哉。特气数之自然,形于法象,见于图书者,有以启于其心而假手焉尔。近世学者,类喜谈《易》而不察乎此,其专于文义者,既支离散漫,而无所根著,其涉于象数者,又皆牵合傅会,而或以为出于圣人心思智虑之所为也,若是者予窃病焉,因与同志,颇辑旧文,为书四篇,以示初学,使毋疑于其说云。
淳熙丙午暮春既望魏氏了翁曰:朱文公《易》,得于邵子为多。盖不读邵《易》,则茫不知《启蒙》、《本义》之所以作……。”
又如"卷二十"里"明蓍策第三大衍之数五十"(算卦起卦法)说法。
“《河图》、《洛书》之中数皆五,衍之而各极其数以至于十,则合为“五十”矣。《河图》积数五十五,其“五十”者,皆因五而后得,独五为“五十”所因,而自无所因,故虚之则但为“五十”。又五十五之中,其四十者,分为阴阳老少之数,而其五与十者无所为,则又以五乘十,以十乘五,而亦皆为“五十”矣。《洛书》积数四十五,而其四十者,散布于外,而分阴阳老少之数,唯五居中而无所为,则亦自含五数,而并为“五十”矣。
案 《洪范》曰:“卜五占用二衍忒。”衍者,推衍也。忒者,过差也。卜筮所以推衍人事之过差,故揲蓍之法,谓之“大衍”。大音太,如太卜太筮之比,乃尊之之称,非如先儒小衍大衍之说也。五十之数,说者不一,唯推本于图书者得之,《河图》之数则赢五,数之体也。《洛书》之数则虚五,数之用也。大衍者,其酌河洛之数之中,而兼体用之理之备者与。
大衍之数五十,而菁一根百茎,可当大衍之数者二,故揲菁
《“易学”评论》(六十八)(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