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颐注)九五中正,遁之嘉美者也。处得中正之道,时止时行,乃所谓嘉美也,故为贞正而吉。九五非无系应,然与二皆以中正自处,是其心志及乎动止,莫非中正,而无私系之失,所以为嘉也。在《彖》则概言遁时,故云“与时行,小利贞”,尚有济遁之意;于爻至五,遁将极矣,故唯以中正处遁言之。遁非人君之事,故不主君位言,然人君之所避远乃遁也,亦在中正而已。
(简评:这里已然用爻位中正说法,凡用爻位去解释爻辞义,等于胡说八道。
(《易传》文)《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程颐注)志正则动必由正,所以为遁之嘉也。居中得正,而应中正,是其志正也,所以为吉。人之遁也,止也,唯在正其志而已矣。
(简评:此遵循以经解经宗旨。)
上九,肥遁,无不利。
(程颐注)肥者,充大宽裕之意。遁者,唯飘然远逝,无所系滞之为善。上九乾体刚断,在卦之外矣,又下无所系,是遁之远而无累,可谓宽绰有余裕也。遁者穷困之时也,善处则为肥矣。其遁如此,何所不利?
(简评:这里程颐已然是以爻位说爻辞义,并没弄明白此文辞的含义。)
(《易传》)《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程颐注)其遁之远,无所疑滞也。盖在外则已远,无应则无累,故为刚决无疑也。
(简评:程颐对《象》曰的注释同样是个发挥。《象》曰其意是“肥遁无不利,毫无疑问的”,此解释是遵循了原意思,并没跑解释的文字义。而程颐的解释则跑了文辞的意思。)
《“易学”评论》(五十四)(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