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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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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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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三应五,故“不素饱”。
    九三:鸿渐于陆,
    虞翻曰:高平称陆。谓初已变,坎水为平。三动之坤,故“鸿渐于陆”。
    夫征不复,
    虞翻曰:谓初已不正。三动成震。震为征、为夫而体复,象坎阳死坤中,坎象不见。故“夫征不复”也。
    妇孕不育,凶。
    虞翻曰:孕,妊娠也。育,生也。巽为妇,离为孕,三动成坤,离毁失位,故“妇孕不育,凶”。
    利用御寇。
    虞翻曰:御,当也。坤为用,巽为高,艮为山,离为戈兵甲胄,坎为震寇。自上御下,三动坤顺,坎象不见。故“利用御寇,顺相保”。保,大也。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
    虞翻曰:坤三爻为丑,物三称群也。
    妇孕不育,失其道也。
    虞翻曰:三动离毁,阳陨坤中,故“失其道也”。
    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虞翻曰:三动坤顺,坎象不见,故以“顺相保也”。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虞翻曰:巽为木。桷,椽也。方者谓之桷。巽为交,为长木,艮为小木,坎为脊,离为丽。小木丽长木,巽绳束之,象脊之形,椽桷象也,故“或得其桷”。得位顺五,故“无咎”。四已承五,又顾得三,故“或得其桷”也矣。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虞翻曰:坤为顺,以巽顺五。案:四居巽,木爻,阴位正直,桷之象也。自二至五,体有离坎。离为飞鸟而居坎水,鸿之象也。鸿随阳鸟,喻女从夫。卦明渐义,爻皆

《“易学”评论》(五十一)(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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