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面色平静:“哦。”
——没有同居对象。
我起身往四周转悠,在一个书架前停了下来,上面全是什么《宪.法》、《中国法制史》、《经济法》的书。我随便翻了一本打开,就看见上面都是黑色水笔涂的划线,还有一些折角处,都是他做笔记的痕迹。
我看的入迷,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到了我身边,他突然开口:“喜欢法律?”
我吓了一跳,书差点抖落。我侧着头看他,更准确来讲,是仰着看的。他又重复道:“喜欢?”
我点头。
他唇角微扬:“那好好学习。”
“别逃课了。”
我:“……”
我把书合上,放回了书架上,又想到了什么,动作一顿。我问他:“你学法的?”
他眉梢微扬,大概是觉得我问的突如其来的怪异,又应道:“嗯。”
我抿了抿唇,犹豫了很久开口:“那你……还打人。”
气氛突然沉默地诡异。
他定在那里好一会儿,才伸出手摸了摸架子上的书,他对我说:“你知道吗,有些事情,法律也没这么有用。”
我怔怔地看着他良久,没明白他的意思。
他说打人是因为法律没这么有用。
——他是说法律也控制不了他打人么,还是说被打的那些人逃过了法律的约束。
他直视着我的眼睛,顿了顿又道:“不过,我还是相信法律。”
我更糊涂了。
我思索着问他:“是不是那些被打的人伤害过你啊?”
他默了半晌,点头:“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