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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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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针对江浩歌,同窗们没人怀疑这种说法。
    明五姑娘就这样被同窗们指认为害死靳筱莹的凶手,群情激奋,要求明五姑娘偿命。
    “杀人偿命!”
    “血债血偿!”
    “明五,你如果还有一点良心,就跳下去陪筱莹!”
    “跳啊,快跳啊!”
    七岁的小姑娘,被千夫所指,百口莫辩。
    明五姑娘哭着跳了湖。
    ……
    明探微胸中涌出愤怒、不甘、委屈等种种情绪,呼吸困难,腰痛肚胀,浑身难受。
    明探微意识到:这情绪是原主的,是那个七岁小姑娘的。
    原书没有写明推靳筱莹入水致其死亡的真正凶手是谁,但明探微知道,不是明五姑娘。
    因为,原主的情绪是愤怒委屈,而不是心虚躲闪。
    明探微心中怜悯。
    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儿被误解、被冤枉、被逼投湖,好可怜。
    明探微自己就算在大学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被人冤枉了,也会产生强烈的情绪波动。
    严重的时候,会气得浑身发抖;为自己辩解的时候,会带哭音。
    成年人还这样呢,更何况一个孩子?更何况一个父母和离、父亲不承认只能随母亲姓的孩子?
    姓,对于古人的意义,不言而喻。
    二十一世纪的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我国最初制定这法律的时候,多一个“也”字:“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后来考虑到多了这个“也”字会令人觉得父姓优于母姓,就把“也”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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