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抬手一摸额头,才惊觉烫得吓人。
他这身体,国防体质,从小到大都不轻易生病,但三五年发一回烧,却非得挂水才消得下去。
在原地站了片刻,他又笑了两声。
现在这模样,回家了只会叫刘学英问长问短、担心不已,倒不如去医院挂水。这病,来得还挺巧。
遂招手叫车,“去人民医院。”
*
接下来的两天,兵荒马乱。
第一天,薛定在医院挂水,酒气熏天、衣衫凌乱,靠在输液室的椅子上就睡死过去,也不看液体。
护士小姐压根没想到,这人发烧到三十九度八,还能跑出去喝酒,白眼都快翻上天了。好在惊鸿一瞥,发现这人样子虽然狼狈,但皮囊实在很好看,落拓不羁、胡子拉碴的形象也还挺有味道……
嗯,白眼稍微翻得温柔了一些。
当然,她也“尽职尽责”地帮这位好看的酒鬼先生盯了盯液体,免得水都挂完了他还不自知,血液回流就麻烦了。
薛定醒来时,护士小姐站在不远处盯着他看。
眼神温柔得……一言难尽。
太阳穴突突一跳,他看了眼手上不知何时拔掉的针头,心道怎么输完液了也没人叫他。
窗外天色已晚,他起身就往外走。
偏护士小姐还追上来,“哎,先生,你烧还没退完,明天接着输吗?”
那语气实在是温柔得过分了,还带着些许殷勤,叫人想起古代某种站在窗前招揽顾客的职业……薛定脚下一个趔趄,头也不回走了。
回家时,刘学英还没睡,坐在客厅里一边看书,一边等他。
见他回来了,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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