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的时候顺手带上的手机。那手机的外形很酷,正因为这个原因,脑子一热就买下。买完之后才知道后悔,这货无论性能、其他功能怎么都很差,活对于的这样虚有外表的手机很无语,就像对待鸡肋,扔了可惜,所以还在保留着。
但现在,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只怕动作一慢,那画面可能会瞬间消失,活只好将就来用。他很快找好位置,角度很好,既不影响摄影的效果,也不容易被发现。对好焦,按下那个圈,“咔嚓”忘了调静音,动静很大!
惨!被发现!忐忑的活,无措呆住原地,还打算怎么去“狡辩”,却发现对方还是维持那个动作,原来墨南睡了。
“真TM,吓死我。”活不理这么多,连拍着几张,还顺便小心翼翼地靠近猎物。翻看成果,“哎哟,我真太有天分,效果已经超出我预想了。”其实,是这手机的问题。这款手机的像素极高,甚至可以与单反手机媲美,它的创始人是一个摄影爱好者,不过他嫌弃相机太笨重了,于是苦心发明这样的玩意,刚弄出来,就被活这个大头虾买下了。活端量了相片好久,像在欣赏一杯经典的红酒,他于是有了个新想法,把这货当初随身带的相机,而且暗暗地有专为墨南而用的念头,“期待一下次在见到你……”
他的思路很快又停留在画面上,“真是部好东西,夜景都照得这么清晰,那白天,是不是不得了?看,连那两路泪痕也清晰看到……”泪痕?难道他哭了?
没错,墨南在发梦,回到自己的过去,不堪的往事,让睡着了的她不由地伤心流泪。活渐渐地走近,在0.5米的距离停下,望着墨南那忧伤的表情,那神态让活的母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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