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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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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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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好一个阴魂不散的宋嘉暮。
    造孽。
    ‘阴魂不散’宋嘉暮
    对于宋嘉暮忽然转学这件事,程此时是有点蒙圈的,好一个闷声干大事的宋嘉暮啊,不愧是他。
    丫穿着德阳四中的校服,别说还有那么点帅气的,这一点从班里那些眼里冒着粉红泡泡的女生就可以看得出来。
    宋嘉暮的帅不同于那些五官优越的,具有视觉冲击力的帅,而是五官组合起来看着很舒服,尤其是那双眼睛,总是透着活力和精神气儿。属于越看越耐看的类型。
    初中不比小学,孩子们心智开始变得成熟了,对这么一个忽然转学来的好看的少年自然是充满兴趣。
    初三三班的门口总挤满了对转学生宋嘉暮充满好奇的女孩,好几次上课铃声响完之后那门口还是人满为患,教导主任踩着高跟,推了推眼镜,一句河东狮吼全给吓跑了。
    初一一班,也就是程此时所在的班,几个小女孩自成团体,她们在嘴巴上涂着称之为变色唇膏的东西,披散着头发,每天聚在一堆讨论哪个班的男生长得帅以及哪个女孩把裙子往上翻好让裙子看起来比较短,诸如此类。
    程此时是何等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直女一个,是那种一口气跑完八百米不需要人搀扶的神奇宝贝。她不屑于和这些人同流合污,凭着自己钢铁般仗义的交友原则成功俘获了一群小弟。
    虽然那些小弟一个个不是比她海拔高就是比她壮硕,但是无伤大雅,她该当大哥照样当。
    宋嘉暮人长得好看,脾气好,对谁都温和儒雅,德阳三中转来的学霸级人物,一次月考后名声大噪,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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