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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帝国都知道他老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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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要抓野兔,留下来则可以吃熟的。
    在吃和尊严之间仔细权衡一番,穆恩最终选择了吃。
    当然,话不能说的这么难听。这叫为生命安全着想,选择一时退让。
    见他忽然一个狼蹲在墙角,忧郁而又孤独,谁叫都不搭理,林隐忍不住又奇怪问:“它又怎么了?”
    穆恩默默看他一眼,无声叹了口气。
    乔希说:“谁知道呢?可能嫌抓野兔太累,想罢工了吧。”
    发现狼确实不是发-情后,他对此事就不太感兴趣了,而且觉得这只狼有点矫情。就抓几只野兔而已,至于吗?走路都开始一步三摇晃了,还学会了碰瓷,简直戏精转世。
    还有吃饭也龟毛,一定要用干净的餐盘盛给它,吃完的餐盘还一定要洗。当然,你不给它洗的话,它会自己含去洗。但问题是,它是只狼,没有手,基本上洗一次摔一次,再多的盘子都不够摔。
    对了,这家伙扑完野兔后还一定要去溪水里洗个澡,怎么拽都不走,简直了。乔希觉得,也许林隐说的没错,它年轻时可能真是只贵族狼。
    “你不要理它,等吃饭时就好了。”乔希劝道。
    林隐:“好像也是,每次吃饭,它都挺积极的。”
    穆恩:“……”他今晚决定不吃了。
    然而直播结束后,一盘黄焖野鸡肉端到他面前时,灵敏的嗅觉很快告诉他,这盘子里有一点疗伤液滴特殊的清香。
    虽然不明白林隐为何把疗伤的药放进菜里,但高傲的狼头确实有点傲不住了。
    才刚发完誓,到底吃还是不吃?这是个艰难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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