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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试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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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家丁的规定-定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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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做。
    他心中长叹一声,不过他理解。
    每一个青壮后面,都是有一个家庭,有父母、有妻子儿女养活,不给饷钱还要人家卖命确实是不行。
    朝廷虽然有家丁补助制度,朝廷公养,给与双饷,但是初期只是规定京营将领调任边镇时,可以随带家丁二十人,朝廷给与双饷。
    但是明末后期,将领蓄养家丁人数是大增,到万历年间辽东总兵李成梁顶峰时,拥有家丁达三千人。
    当然朝廷也是有所控制家丁,以省军饷钱粮。如万历十八年,辽东阅视大臣为省饷而下令,“每名将领止领三十名家丁,其余通行裁革。”
    万里十九年,朝廷给将领家丁定员,兵部复阅视山西科臣张贞观会同督抚萧大亨的题议:“总兵官家丁定以六十名,副将、参将三十名,游击二十名,俱加双粮,其粮即于本营逃故老弱项内汰补。”
    万历二十二年,辽东巡抚李化龙奏请:“守备、备御仍止十人,副将、参将、游击系辽东人准五十名上下,系关西人准百名上下。”
    这一请求得到批准,成为辽东将领家丁定员。
    但到明末,又是有所放松,规定已是如同虚设。随着战事益紧,朝廷屡次下令增补家丁,施行以给粮、授官来鼓励将帅多带家丁的政策,赴援辽东作战。
    至此,朝廷定员定饷的政策,已是有名无实。
    田时震为官多年,当然对在这项政策料然于胸,像周大虎的这种情况,家丁数千,朝廷不可能都给粮。只会按规定定员而给。
    何况这么多家丁,朝廷也是有疑虑的。
    田时震不再说什么。


第397章 家丁的规定-定员政策(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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