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负责为他工作的饭店购买新鲜的肉类和海鲜。她全神贯注地看着他与商人讨价还价,仔细检查他挑选购买的每一块鱼片,对他认真和专注的样子感到十分爱慕。另一天,他们在邱园待了几个小时,用德拉科那台古怪的麻瓜照相机给对方拍了傻乎乎的照片。他带她去了他最喜欢的咖啡馆——如他所说,因为那里有好吃得不得了的意式冰淇淋,金妮骗他说,她刚搬到伦敦,对这里不是很熟悉,他还带她去了他能找到的所有热门旅游景点。她一有机会就去他的饭店吃饭,约翰和西蒙也会带着他们的女友一起去。他们好像已经是多年的朋友了。
金妮以前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至少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过了。只要一看见他——他在各个地方朝她走来,她打开门发现他站在她家的门廊上——就足以使她的心跳到喉咙里,嘴角露出喜悦的微笑。他们的手完美契合,就像相配的拼图碎片一样,他抱着她的时候,结实的身体各个角度都与她的相适应,仿佛他们是天生注定。有几次,金妮去上班处理文书工作或其他小案件,安吉丽娜和奥康内尔都会无情地取笑她,说她走路好像都要飘起来了。
最棒的是,不仅仅是她。他们出去的时候,她发现德拉科有时会看她,他会笑着移开目光,但片刻之后,他又会盯着她看。
“怎么了?”他们有一次去买冰淇淋时,她说。她和他一起品尝了各种口味,他们今晚都点了椰子味。“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对——”他俯下身,吻了吻她的嘴角,飞快地伸出舌头,舔掉了想象中在那里的冰淇淋。金妮咯咯笑了起来,觉得自己好像是初次约会的少女。
那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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