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山之后的美丽生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百六十一章 别人的步伐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需要嫁给他,我仅仅只是喜欢他而已。
    小学时代学校里盛传着一首打油诗:一年级的结,二年级的鞋,三年级的老师没穿鞋,四年级的女生没人追,五年级的帅哥一大堆,六年级的情书满天飞。
    六年级的时候,我跟林方杰闹绯闻了。原因是因为一封情书,更准确的说,是因为一首情诗。
    我是从小学四年级时开始写诗的,现在再回头看看当年写的东西,其实压根就不能算是诗,顶多只能叫做比较押韵的长短句而已。不过当年的自己,又确实是在乐之不倦的重复做着这样一件事。我青春的记得,四年级时候,语文练习册上有一道题目说是要求自编一首诗,歌颂草原的美景的。全班同学大抵上那道题目都是空着的,唯有我一人写的诗句让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
    “如诗如画在眼前,天蓝地绿无比高。牛羊走上又走下,草原美景胜天堂。”
    我的虚荣心不仅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坐在我前面的林方杰转过头来,第一次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乔恋恋你真棒!乔恋恋你写得真好!”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写诗。书上说,一种习惯的养成,可能因为一件事,也可能是因为一个人。
    那天,我又写了一首诗,夹在了语文课本里,我深情款款地写道:邻家男孩就姓林,坐我前面近六载,爱他不是一两年,悄悄恋上又何妨?
    然后就有了很戏剧化的发展,王格格找我借语文书,因为她作业没做,想要抄我的。然后她就发现了那张纸条那首诗。
    那个年纪啊,正是属于好奇心与八卦心空前膨胀的年纪。她简直是如获珍宝

第三百六十一章 别人的步伐(4/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