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水浒有天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五七章 梦碎,我想当暴君啊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此时的纣王:头上戴着王者的“雀屏冠”,冠型高耸,如孔雀开屏,上部张开宽幅近半米,用众多玉饰组合而成,好像一面太阳灶。
    耳环没有像后世那样穿在耳洞里,而是垂在玉冠下面直达耳际。纣王上身是交领的丝衣,丝绸是他的最爱,下身是商朝人常穿的“旗袍”,前后两片,两侧有缝。
    旗袍里面纣王光着大腿,小腿上用皮革裹了绑腿,脚上是革制高统靴,平底无跟,靴头上翘,穿之而有练达英爽气概。
    而且他有着精致完美的五官,高贵俊朗的气势,伟岸俊逸的身形,有点像周润发,全身上下在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贵族气度。
    纣王的名字本来叫“受德”,他爹爹给他起的,觉得他继承了老爹的品德,所以叫“受德”。老百姓多数取“受”的谐音,管他叫做纣。
    如果搞来商纣王的dna分析,一定发现他是个优质人种,难怪老爹喜欢。根据加拿大“安大略省博物馆”馆藏石刻记载,帅哥商纣王知识渊博,天资聪颖,并且力大无穷,能手格猛虎。
    甲骨文的“戏”字,由一支戈、一只老虎和一个凳子构成,说明斗老虎是商朝的时髦表演,纣王甚至亲自表演,好比西班牙的斗牛,甚至更血腥。
    史载:纣王能“倒曳九牛,扶梁换住”——同时倒拉好几头公牛,托起屋梁,让人在下面换柱子。至于搬个大鼎之类,也不在话下,这一点,他和夏朝的亡国之君夏桀一样,夏桀也手拉铜钩,力擒母犀牛。
    这样的体育明星必然也是全国少女的偶像,难怪后来他跟妲己凑成英雄美女的一对儿。
    如果光是这样,也顶多是容貌俊

第三五七章 梦碎,我想当暴君啊(9/11)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