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可不必起这么早。
曾墨视线定在她的脚上。
五个小巧的脚指像五个肉嘟嘟的小可爱,你挨我我挨你地挤在一起。个个白白嫩嫩的。
手感嘛,他还记得。
滑腻温软。
林冰琴被他虎狼一般的眼神注视着,双脚不适地绞在一起蹭了蹭。灵巧的脚丫勾起薄薄的被子盖住了自己。
脚盖住了,他的视线又上移至她的小腿。
反正是有的看。
林冰琴有抬脚踹他的冲动。
可念头刚起,曾墨却开了口。
“更衣吧,今日回门。”
视线也随之移到了窗外。
林冰琴眼睛唰地瞪了起来,她不可置信地问道:“回门?”
两手空空跑出来,还回的哪门子的门?
用脚指头也能想出来,林知县肯定不会欢迎的啊。
“对,回门。”
林冰琴叹了口气,盘腿坐了下来,“怎么回?”
她不抱希望。
从林知县的立场考虑,定是连门也不会开的。
与其回去吃闭门羹,还不如消停待着。
除非,除非他想把自己送回去。
她眼神犹疑地扫向他。
曾墨却长腿一撩下了炕,“你跟着来就行。”
这里回门的规矩是要穿大红色。
林冰琴唯一一套红色的衣服是曾母的旧嫁衣。
颜色艳丽中带着一丝陈旧,穿到身上近看还稍好点儿,可是一旦隔远了,那种贫酸陈旧的气息便释放了出来。
林冰琴忐忑不安地穿上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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