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叫男子见过脚,是要嫁给他的,对吗?”
闻月浑身竖起汗毛,下意识地看向了自己在月光下那光秃秃的脚。
与此同时,她感知到有一抹异样的目光,也一并落到了她脚上。
她一抬头,猛地与谢翊的视线撞到一块儿。
“咳咳……”闻月清了清嗓子,迅速反应道:“那是江南习俗,民女少时在北地长大,是外来人,不能算是正统江南姑娘。我们那儿,也没这说法。再者,我为医者,父亲自小教导,医者不能有礼节拘束,因为须臾之差,皆是生死。”
“那便好。”
没有如释重负的语气,反倒口气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闻月懒得深究,只要这一世能不再嫁与谢翊做妾,已能算是祖上烧了高香。
后来,漫长漫长的山路上,谢翊都没再讲话。
长久以后,久到闻月险些再次陷入梦乡时,他却又开了口。
“阿月,你怕我对吗?”
“啊?!”
闻月惊得一愣,难不成自己真是表现得如此明显,叫谢翊全然瞧出来了。不至于啊……她分明一直表现得十分谦卑有礼的。虽与上一世相比,对他稍显隔阂,可这一世他辰南王的身份摆这儿呢。
大着胆子,闻月准备赌一把。
她再次使出必杀技,堆着满脸甜甜的笑,昂起头,用仰慕的眼神,望向谢翊的下巴:“我不害怕殿下,我对殿下,是敬畏。”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闻月滔滔不绝:“殿下贵为辰南王世子,风姿卓绝,睥睨群雄,乃是我南施国上将,将将一个名号都能叫外敌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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