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周六末时间在内,艾幼甜把《你好,青柠》前三万字写完了,同时扩展了人物背景和大纲,骨架差不多搭好了,只要按着大纲走,基本不会出现太大卡文问题。
《听风》杂志的长篇连载一次通常是两万字,不过投稿要求是三万,过稿后要提前一期寄出下一次连载部分,光是这个条件其实就能筛选下不少人,因为这个年代还不像她前世那个网文盛行年代,日更一万的作者大把,也没有时速多少字的说法,一年能出两本长篇(≤十五万字)就算是高产了。
在这样的大前提下,艾幼甜写长篇连载其实挺有优势——如果她能成功过稿的话。
写完了又检查一遍,修改一些不太恰当的表达这类小问题后,艾幼甜就准备誊抄一次拿去投稿了。
这个时候她发现自己有点傻,一开始就不应该用钢笔写字,用铅笔更好,方便修改不说,还能二次利用,数量多了还能节省一笔小钱钱呢——原谅她目前是个无依无靠的穷人需要精打细算这个问题。
而且誊抄其实也很累,写到一半手酸的时候就特别怀念笔记本电脑,用键盘敲打多轻松啊。
可惜时代不允许,哪怕两个世界文学内容不一样,但科技发展水平并没有相差多大,要等到电脑在市场上出现,估计她都习惯手写了。
紧赶慢赶把誊写好,艾幼甜就拿出信纸胶水邮票准备去寄信,通往邮局的路她每天放学后都去一点点踩了很多遍点,现在集中精神过去是不会迷路了。
“艾幼甜,你在这干什么?”
☆、010.小叔叔和大侄女
艾幼甜回头,就看见厉柯从一辆中型载货卡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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