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我~我不是以前的我,我还是以前的我,我是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雷珊结结巴巴说着,七年游走在生死边缘令她喜欢用实际行动来表达,对敌两个丧尸简单,废墟翻找食物也容易,表白可难多了。“我~我从七年之后回来。七年之前我跟着黎日日冲出襄城,在三个地方落过脚,结果都被丧尸攻陷了,只好逃到广州去--是不是像柯南?”
她被自己逗笑了,双手比划着:“广州啊,豌豆,闷都闷死了,我天天过敏,长一身疙瘩。”
窦婉像是听懂了,跟着哈哈笑。
于是雷珊絮絮叨叨说着,把漫漫七年的心酸惊惶和悲苦对挚友一一倾诉,连黎昊晨的死亡也毫无保留,末了低下头:“豌豆,我~我要是能早回来一天就好了,我一定拦住你,不让你沾到赤炎一点点。”
她难过地望着挚友浅红双眼,就这么一会功夫似乎更红了,看起来像只兔子。
“谢谢你,豌豆,谢谢你陪着我。如果没有你,我~我一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高中时代历历在目,永不能忘:父母意外去世之后,自己痛不欲生,暴饮暴食,体重骤增到180斤,一度无法读书,全靠黎伯伯黎昊晨照顾才撑下来;到北京读大学是没指望了,好在底子还在,考入武汉大学,就此遇到同宿舍窦婉。见雷珊为减肥每日长跑,窦婉也凑热闹跟着,居然坚持四年,连带窦妈妈对雷珊也既亲热又同情。
有了这位善良乐观、嗜爱电影、动不动拽文艺的挚友,雷珊慢慢舔平伤口,犹如从地狱回到人间。
“想不到,我还能见你一面,真的,我很知足了。”雷珊给她一个发自内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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