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胜男考虑到服装厂和学校的功课很忙,抽不出空来,跟石婆婆说能不能下个月再写卖契,没想到石婆婆一听急得不行,生怕她会反悔,连忙说把家里的家具全都送给她,房子还是算是三万五卖她的。
池胜男想想反正这房子自己打算买了,早买晚买都一样,石婆婆又说拣日不如撞日,于是趁热打铁当天便叫来一位附近写卖契的老人到场,池胜男怕自己以前没买过房被忽悠,连忙去电话亭打电话叫来郑亚玲。
郑亚玲和郑家明俩姐弟到的挺快,写卖契的那位老人眉目慈祥,一看就是年高德劭,说话也算公道,没有偏帮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听说这附近全部人买房卖契都是他写的,只见他带着夹鼻眼镜拿出在家里写好的卖契,填上买卖双方的名字和立卖契的时间。
然后便是当众宣读这份卖契,并时不时向大家解释卖契上的条文规定:“...第二,除因立卖契人的原因致使该房屋的产权不能依法过户给买受人外,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立卖契人退房或经济补偿等...这条的意思就是房价有涨有跌,一旦买卖达成之后房价不管涨跌,买卖双方都不能要求对方退房或是补差,这样懂了吧? 第三、立卖契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若立卖契人拒绝或妨碍买受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且立卖契人应赔偿买受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致不能顺利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则买受人不能据此退房,同时立卖契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第四、若卖方家属因不同意卖房发生纠纷,则由卖房自行解决,与买方无关...这条也很容易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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