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来十来个绣娘连夜赶制,终是在成婚那日将衣裳给作出来了。
花式虽不繁复,奈何人比花娇,衣裳穿在新郎身上竟格外好看。
宋老爹瞧了眼后连连点头,如此气度,方配得上他的乖乖!而后又摸着八字胡哼着小调悠悠而行,今儿是他盼了好久的大日子,虽说来宾不过了了数十,却也是不能出一丝纰漏的。
故大小事体均由宋老爹亲自操办,也是怕那几个眼搀宋家家产的旁支闹事,平白搅和了这大好的日子。
按宋老爹的想法,那些个人不安好心,应是要自此远离了才好,可他的宝贝闺女却说,请那帮人过来参加婚宴,也是在断他们的后路打他们的脸。
宋家招了女婿,再过不久也后继有了人,他们还能寻着什么理由借口妄图插一脚过来?此种亲者快仇者怨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然而他这头喜气洋洋,宋倾歌那处却有小哭包哭唧唧赖着不肯走。
“表妹,纵然你心里没有我,也不用负气嫁那样一个蛮汉啊!”经过一夜的休整,“伤残”人士面上的淤青反而更加可怖起来,嘴角新生出的一窜火疱预示他此刻是如何心急如焚。
心爱的女人就要成亲了,嫁的还是那个他打不过的男人!
“我瞧你伤势挺重,看过大夫没?不过去房里休养几日再出来行走?”
宋倾歌脸上化了淡淡的妆容,一头青丝也挽了个时下流行的发髻,真金白银打制的流苏头冠戴在额顶,长长的流苏遮住半幅面容,行动间若影若现却是极好的突出她五官上的优势,再配上她那一身火红的新妇吉服,当真叫人移不开来眼来。
可这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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