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殉罪者(出书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内容……”纪乾坤突然苦笑了一下,“也是,97年刑法适用了快20年了,谁还会研究这个呢?”
    “您……为什么要搞清楚这个?”魏炯忍不住问道,“您该不会要去参加司法考试吧?”
    “哈哈,当然不是。”纪乾坤大笑起来,“感兴趣而已。”
    不可能。魏炯心里的问号更大了。仅仅是兴趣使然,绝不会让这样一个阅历丰富的老人如此急切和失态。
    “魏炯,”纪乾坤斟酌着词句,“能不能拜托你……”
    “要看79年刑法的法条?”魏炯掏出手机,“这个好办。”
    纪乾坤目瞪口呆地看着魏炯熟练地用手机上网,操作一番后,魏炯上下滑动着页面,随后把手机递给他—屏幕上是密密麻麻的文字。
    “第四章第八节,第七十七条。”
    纪乾坤小心翼翼地捧着手机,先把手机凑到眼前,又摘下眼镜,伸直手臂,把手机放到远端,可是那些文字依旧模糊不清。
    “我来吧。”魏炯拿过手机,“第七十七条,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哦,这里的确有修改……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嗯。”纪乾坤立刻察觉到,“79年刑法是‘采取强制措施以后’,97年刑法是‘受理案件以后’,对吧?”
    “是的。”
    “如果一起案件—比方说,杀人案件—发生在97年之前,”纪乾坤边想边说,语速缓慢,“你觉得应该适用79年刑法还是97年刑法?”
    魏炯一愣:“这是……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啊。”
    “对。”纪乾坤的回答干脆利落,

第5节(6/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