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黑色小皮鞋。
我就是这条街上最靓的崽。
老妈推门进来:“奈奈,你在房间里捣鼓半天干什么?吃——”她话没说完就捂住嘴看着我。
我抬了抬眼:“明天我要穿这个去上班,老妈你觉得怎么样?”
老妈一脸花痴地看着我:“太帅了!不是,我是说好酷,很有中性美的感觉。”
就是这个反应。
大学时期我也这样做过,当时被评选为“学园祭最想拥抱的男人”。
hello?有事吗?我是女的好吗?
一开始还有点沾沾自喜,毕竟是第一次受到这么多人的关注,但后来事态的发展就不受控制起来。我在柜子里发现了不止一封来自女孩子的情书,就算我再三强调自己喜欢的是男孩子也没有用,而且由于我的这副打扮太受女生欢迎,我的异性缘越来越差。
还有女生因为我打架进了医院。
我:你们不要再打了啦!要打,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