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是一万两左右,一万两啊,够普通人家好吃好喝一辈子了。
朱笙就是因为一千两银子卖身,他要是知道江清清随便给他买件衣裳一万两,不知道还会不会跳?
“不习惯而已。”他更喜欢独来独往,上辈子他的房子连父母都不知道在哪,除了他一个人都没有,只钟点工偶尔会过来打扫一下卫生,有酒店的人给他送送饭。
后来因为一些事,他包养的女人赖了进来,赶也赶不走,他也不是说重话的人,只好无视,那个女人脸皮极厚,心安理得住了进来,给他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接手了所有的杂事。
杜笙知道,她只是为了自己妈妈的医疗费而已,怕他忘了,在他面前跑得勤快。
“那以后要习惯了。”江清清抖了抖披风给他披上,“以后我会经常回来。”
听她的意思以前她不经常回来?
也是,做生意就是这样,四处安家,为了方便,前世他也有好几处住所。
杜笙莫名又有一种和前世反着来的感觉,江清清扮演着他前世的角色,他是前世那个被自己包养的小可怜。
不知道是不是死过一回,杜笙对她的印象不怎么深,只记得以前母亲生病,他去医院缴费,秘书就在他身边,突然迟疑了一下。
他问为什么?秘书说看到了邻居的女儿,邻居的骨头上长了肿瘤,虽然不是癌,但是控制不住,手术切掉没多久又长,切掉又长。
爸死了,就这一个女儿,为了给邻居筹医疗费,房子都卖了,前段时间过来找她借钱,说要辍学打工还她,总之很可怜。
杜笙刚付完钱,卡还在手里握着,迟疑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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