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清清沉默下来,半响嘴角的冷笑越发明显,“主动接近我,讨好我,感情稳定后要房要铺要银子,然后拿着我的银子养小情人,这样的人切了过不过分?”
“赌最是害人,骗我说是父亲赌钱,害的朱家家宅不宁,结果自己也参与,还偷我的钱和首饰拿去赌的人切了舌头,剁了双手过不过分?”
“聘礼下了,酒席摆好,人请来了,临到头来居然跑去跳河也不肯成亲,害我成为全京城的笑柄,毁我名节,败我江家生意,你倒是说说看,我该怎么对这样的人?”
“杀了好不好?”她又摇头,“杀了太便宜他了,不如剁成肉泥,拿去喂狗。”
杜笙听的面色发白,“我失忆了,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
他并没有得到朱笙的全部记忆,只有零散的一点点,大部分还是缺失的,有些能对上。
比如江清清说的时候,他脑海里会出现短暂的记忆。
朱笙有个青梅竹马,长得很漂亮,这个姑娘的家里也很穷,有一天,父母决定把她嫁给一个又老又丑的有钱员外,姑娘不愿意,跑来找朱笙。
朱笙说他会想办法,他的办法就是入赘江家,借江家的财力和势力给那个员外施压,表面就说与姑娘是兄妹之情,妹妹被员外胁迫,非要娶她。
江清清相信了他,帮他解决了员外。
姑娘以为是朱笙救的她,十分感激,加上早生爱慕,跪下来求朱笙,希望朱笙娶她,做个小妾也成。
还说他们现在有银子了,不如拿着银子远走高飞,朱笙心动了,毕竟他利用江清清的事如果被发现,江清清肯定饶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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