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多少家人朋友和多少可歌可敬值得尊敬的人们说过我爱你了。隔着房门表白一公司小领导,小菜一碟。
就是不知道房间里的元大姑娘有没有被这直白的热情吓到?
元春没吓到,不过却被绯歌的热情囧到了。
等绯歌进了屋子,元春只坐在椅子里不紧不慢的喝着手上的茶。
慢条斯理的轻轻吹几下,浅浅抿上一口的那种。
请安问好,然后低垂眼眸,安静的站在那里等元春发话。
“一直知道你与旁个不同,今日方觉出个中由来。”
绯歌眨眨眼,一副没听懂元春这话的样子,“旁人不是家生子,就是被父母爹娘家人送进府里享福的,唯独绯歌跟着个丧天良的拐子走南闯北,风吹雨打......若不是太太慈悲,老太太慈祥买了绯歌进府,绯歌说不定就真的病死了。”
就绯歌这容貌和最适宜调理的年纪卖到哪里去都比卖到荣国府里当丫头值钱。
可谁让绯歌有心机呢。
瞎眼婆婆眼瞎心不瞎,当初没有弄死绯歌,也不会用心照顾她。年纪小小的,不敢上井台,更不敢上灶台。所以绯歌小脸灰灰的,衣服脏脏的,头发也是不会梳的鸟巢状。
一种原始的凌乱邋遢美。
被拐子拐走后,拐子也没怎么给绯歌收拾。当然了,年纪大一些了的绯歌也不敢收拾自己。
就那么邋遢的过了两三年,他们又回到了京城。一到京城,绯歌就病了。
看病要花银子,拐子哪舍得。抓了几副药见绯歌一直没好,也就泄气了。
绯歌觉得之所以病了是因为长年不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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