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乔茜不能喝酒, 爱德华只点了两杯鲜榨果汁,又要了招牌汉堡、今日沙拉、推荐小食和一些牡蛎,这些牡蛎据说从1844年就开始在这间餐厅供应, 距离哈迪逊码头极近的坐标让这些牡蛎非常新鲜, 也非常美味。
很小的时候, 乔茜读过莫泊桑的短篇小说, 对于其中贵妇人吃牡蛎的场景印象深刻, 因此中二病发作, 央求当时的礼仪教师用了好几节课,指导她如何将各种海鲜吃得文雅又体面。
不过长大以后,她这个举动就被人评价实在做作得要死——做作是做作, 但她觉得很美,所以一直如此。
托起牡蛎底部,嘴唇微张轻轻一动,新鲜的牡蛎肉就温顺地滑入她的口腔, 整个过程没有发出多余的呲溜声, 并且动作快速。
这些礼仪早已深入她的骨髓, 多年的熏陶让这成为稀松平常的小事,因此她的经纪人阿奇才会说, 她无论做什么都带着一股子老钱气息。
就好比现在, 她就吃得相当漂亮,乍看之下似乎与餐厅内的食客毫无区别,但她的一举一动就是能把普通的街头餐厅吃出了高级法餐的气质。
爱德华莞尔, 问:“吃海鲜也是一门上东区的必修课?”
乔茜拿纸巾压了压嘴角, 回答说:“并不是。只是我的选修课。”
矜持地说, 诺顿家是普普通通的中产家庭, 但其实就是有钱人, 是从爱德华外祖父那一辈才开始发迹的,他称他为“一个伟大的美国创业传奇”。
但乔茜跟他不太一样。
“乔茜”的母亲埃德娜一家是恰逢其会发了财的寻常富人,父亲弗兰克却
第 56 章(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