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割掉蛋蛋或茎的一方面就没有生育能力了,即使有,可能性也非常小,但朱元璋却不允许这种可能性的存在。
再说缠足,文雅说法是“三寸金莲”,通俗说法是“裹小脚”。
明朝之前,缠足只是一些贵族“圈子里的游戏”,但到了明朝,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要纷纷缠足,“三寸金莲”顿成蔓延全国之风。在先秦直至元朝的法律中,是允许女人私奔嫁人的,而在明朝《大明律》中,私奔却是重罪;对于妇女改嫁也是禁止的。朱元璋在位时的洪武十六年颁布的《衮冕制度》,“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使女人行动不便,奔跑不能,当然也就私奔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