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覆汉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二章 首尾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而亲执郡政。凡数月,督理吏治,清察弊端,劝行农桑,举荐贤才,待新府履任,已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也。”——《旧燕书》卷一太祖武皇帝本纪
    s:祥瑞御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