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天脉谜踪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区划略同于宋,行省下辖路,路领府、州,府、州辖县。但也有不辖县的路、府、州;不隶于路的府、州,而直隶于行省。直隶于行省的府、州称为直隶府、直隶州;隶于路的府、州,称为散府、散州。从图11可以看出,当时与路平级的直隶州、直隶府为数不少。另外,元仿宋的“军”行政区划,置有军和安抚司,为数不多,都在边境少数民族的区域内置设。军有直隶于行省的,也有归路统辖的;安抚司都直隶于路。元代在一个中书省、11个行中书省下,置路1八5,府,州559,军4,安抚司15,县117。
    元代行省以下的行政区划虽略同于宋,但从表八中可见元代的行政区划已与宋朝的有原则上的区别:1最高一级的行政区划是行省(或简称省),已不是路。宋朝的最高一级行政区划——路,在元朝已降为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在宋朝,府、州是辖于路之下的,在元代已有相当数量的府、州成为直隶府、直隶州,与路并列;宋是三级行政区划系统,元则有三级、四级,而且以行省—路—府或州—县四级区划系统为主。
    二、明省制
    明初,太祖朱元璋定都金陵(今江苏省南京市),基本上保留了元代的行省制,只在洪武元年(16八年)废元中书省,辖境分属河南行省和山东行省;同时改江南行中书省为中书省,以示国都所在。但元的行省制在元末已出现混乱,不全面改革整顿已难以维持国家权力,于是在洪武九年(176年)朱元璋改革元代行省制度,宣布最大的行政区划是布政使司,由布政使总一省的行政大权,其性质仍同行省,因此习惯上还称为省。洪武十三年(1八0年)明太祖为加强

第二百七十一章 古代行政区划沿革大全(25/32)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