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
他有自己的谋算。有本事的人,到哪都吃得开,与其愚蠢地去仗着地利压着人家,不如向人家虚心学习,还能为自己博个好名声。
请来顾朝歌的益处比周德想象的更大,这个小姑娘的确断病奇准,寻常病患,一副药下肚,立竿见影。她让他的医馆名声远播,病人趋之若鹜,而以刘福青为首的那些嫉妒他的同行们,不仅没能威胁到他,还被红巾军打击,刘福青也下了狱。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待顾朝歌离开,这滁州城第一名医的位置,就该轮到他周德坐啦!周德捻着胡须,坐在医馆内堂一手翻着账本,另一手拨弄着顾朝歌多日以来的看诊药方,喜滋滋地畅想未来。
却不料一个晴天霹雳轰然砸下,红巾军的人上门,道顾朝歌请他去一趟刘府。
刘府?那个刘福青的家?
去那里干什么?
周德莫名其妙,但是和这些造反的兵们讲道理显然是很不明智的。所以他去了,去了之后,马上就、就后悔了……
把人开膛剖肚?割掉一截肠子再缝起来?我的乖乖,这小姑娘以为是在做女红,还是过家家?
纵使对顾朝歌的医术很有信心,可是一听竟是要动刀,周德的头摇得像拨浪鼓。等到再从刘家人口中得知,她竟然立下字据,若因为此次动刀害了患者姓名,她情愿抵命,周德更是瞠目结舌。
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把自己的命搭上,值得吗?
活了半辈子的周德,也可以算是医药世家出身,他很小的时候就在父亲膝下背诵汤头歌,梦里抓着一把药草都要分辨出那是何种药物。
学不好手艺,就没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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