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工具。”
听见我提到宝嫂,大宝全身一震,随即又埋头和王法医一起对李胜利的尸体进行常规解剖检验。
“金属钝器,锤类的?”胡科长说。
“不仅如此。”我说,“我们仔细看了每一处损伤,最后对于致伤工具推断的几个关键词是:条形、金属、有的部分有棱边有的部分圆滑、有尖端、有凸起的四分之三圆形的商标。”
“嚯,分析得这么详细,那岂不是应该知道致伤工具是什么了?”胡科长眼睛一亮。
我黯然地摇了摇头,说:“找了几天,并没有发现完全一致的工具。”
“也是,工具那么多,简直是海底捞针啊。”胡科长说。
“但是,你没觉得李胜利头上的损伤有特征吗?”我说。
说完,我用手指着死者头部密集的创口,指出了四处创口周围附带的明显的挫伤带,另外七处创口没有挫伤带。这些创口的周围,还有六处直径大约半厘米的锥孔。甚至,我们还隐约看到了一个四分之三圆。
“完全符合?完全符合!”胡科长叫道,“是a系列专案的凶犯做的案子!”
大宝再次全身一震。
我关切地看了一眼大宝,说:“这就是我会在现场发表那样的结论的原因。既然是a系列专案的凶犯作的案,那么,就应该是无动机的。”
“确实,这样看,真有可能是无动机作案。”胡科长说,“但有个关键问题,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
“什么?”
“我们当时分析a、b两个系列专案的区别时,提到一个问题,也是陈总当时极力认为两个系列不是同一人作案的理由。”
第21节(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