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连个家门也不让咱家人认一认?”
供销社是县城最热闹的地方,她这一嗓子,立刻招来了不少人的注意。站在柜台里嗑瓜子的售货员嗤的一声,把瓜子皮吐了出去:“我就知道那不是个什么好人,看看她穿的那一身,跟个狐狸精似的。这可好,一进城连爹娘都不认了,真不是个东西。”
拉板车的小伙子互相看了一眼,一个悄悄地往赵丽芳的方向挪了几步,另一个飞快地穿过人群跑走了。
“认门干什么?”赵丽芳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的人,腰背笔直,口齿清晰,“好给你机会,让你这个当嫂子的再把我卖一次,给你娘家弟弟换工作吗?”
围观人群轰然,全都开始打量王彩霞了。怪不得当街就嚷嚷开了,也不怕这姑娘丢脸,原来是嫂子啊!
用小姑子给自己娘家弟弟换工作,可真是太厉害了。这男人也不管管吗?
赵勇是个个头不高一脸老实的男人,他站在赵丽芳面前,有点不习惯被这么多人看着,低着头搓着手:“芳妮儿,这都是咱家的事儿,家丑不可外扬。”
王彩霞拍着腿叫了起来:“我那是送你去福窝,你还觉得我害你?要不是你是我妹妹,这好事儿我还不给你介绍呢!那会儿大家都以为妹夫牺牲了,你年纪轻轻的,能守一辈子吗?当嫂子的给你再找一家,有啥不对?就这你还怪上我了?天啊,这可真是冤死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殷秀成一脸惆怅:房子也送了,喜欢也说了,为什么媳妇儿不但不感动,反而还准备跑路?是不是因为我表达得太含蓄了?
ps.我发现,我不管要去做什么,都能延伸到“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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