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
回家的路上,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头,回想起来,监狱长和干警们的对话当中,从头到尾都很少提到“越狱”这个词汇,而是用到“消失”。
犯人,消失掉了。
当天晚上,我立马联系我那位在监狱里工作的朋友,约他出来找了家餐厅吃饭,点了五个菜。
我们大口大口地吃着菜,大口大口地喝着酒,酒过三巡,我突然问朋友道:“诶,那犯人到底怎么回事儿啊?”
朋友摆了摆手道:“不能说,上头要求,要保密。”
我一下子对此更为好奇:“啧,咱俩还是不是哥们儿啊?”
朋友喝了口酒:“是是是,可,可这,真不能说啊!”
我道:“你告诉我,我绝不说出去!”
朋友又闷了几口酒,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他终于松了口:“行行行,告诉你也无妨,可别说出去啊!说出去了,也别说是我告诉你的!”
我点了点头:“嗯!快说快说!”
我说着,给他个自己斟满酒。
朋友灌了口酒,打着酒嗝儿道:“你一定很好奇,今天下午我们领导审问你的时候,为啥一直用‘消失’这个词吧?”
我道:“对啊!一般不都得说越狱么?消失算哪门子的说法啊?”
朋友又喝了口酒,像是在给自己壮胆,他将酒杯重重一放,杯底在桌面上磕得直响:“要我说,消失这个词儿,都他妈说得不准确!那他妈得叫人间蒸发!”
我一怔:“人间蒸发?”
朋友道:“你知道那犯人一直一个人住一间牢房,我们查过监控录像,那天晚上,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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