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桌椅关掉灯,老板朝她招手:“小雪啊,来,后面厨房里讲话。”
明殊不知从哪个墙角里跳出来,一把揽住她的肩膀:“嗯,我在这儿等你一起回家。”他眼神暧昧地向她看过来,“昨天晚上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
老板叫她进厨房,脸色铁青地教训了她一顿,大意无非是顾客是上帝。她莫名其妙地出来,明殊果然还在等着。她不明就里地问:“昨天晚上我答应你什么了?”
明殊难得一脸正经,长叹一声敲她的头:“还叫我去猪八戒抢亲,自己差点被猪八戒吃进肚子里还不知道。还是你肩膀上这颗本来就是猪头?”
她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如果那天没有别人,而她单独和老板进了厨房,很可能就成了任他宰割的鱼肉。
那时候她家里的汇款已经完全断绝,她必须从原来的公寓搬出去。明殊说:“我的室友刚好搬走了,要不然你就搬来?也省得我再找别人。”
明殊的住处阴暗狭小,巴掌大的客厅只够放一面小餐桌,一张旧沙发,和一只嗡嗡叫的破冰箱,唯一的卧室朝北,对着穷街陋巷,面积比她原来住处的厕所还小。可是想要在曼哈顿临时找一间她住得起的公寓绝非易事,反正为了防狼,她也大多数时间和明殊同进同出,所以她没多想就同意了。
真的成了室友,她才发现自己委实是拣到了大便宜。明殊顺理成章地把卧室让给她,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外表不羁的明殊其实是个很整洁的室友,厨房客厅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又做得一手好菜,要不是他和乐队在地下酒吧演出常常深夜不归,而演出时台下尖叫的女歌迷又的确多了些,他会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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