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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有时候比人还要敏锐,尤其是生活在沙漠里的野狼。
    “叮,阿呆,年龄15,天朝人氏,父母经商,在商队经过柴木尔沙漠时出生,遭遇罕见沙尘暴,被遗弃之后侥幸存活下来,在狼群长大……”
    沈默绷着神经听脑中的声音,他得出几点信息。
    一,这副身体在从漠南迁徙到漠北的途中遭遇强盗,几经磨难,终究没有活着看见绿洲。
    二,天朝和亲的队伍将会在十日后抵达,他必须赶在前面混进巴伦族落,接近乌尔罕.巴图。
    理清所有思绪,沈默微微阖了一下眼帘,不知道那个男人现在怎么样,希望抽屉里的东西能起到帮助。
    身下的黄沙经过一天的烈阳晒烤,残留的温度灼人,沈默动了一下身子,身边那匹狼突然发出一声响亮的喷鼻。
    似是确定了什么,银狼蹭着他的胳膊,之前的警惕消失,这会像是在表达某种欢喜。
    沈默脸上浮现犹疑,缓缓伸出手,随即就见银狼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他的手心。
    绷着的神经松懈,他在心里舒了口气,这匹狼是当年救下原身的两匹狼之一,另外一匹是它的老伴,已经在两年前老去。
    可以说世上与少年最熟悉的就是这匹老狼王了,好在对方没有从他的气息里察觉出什么。
    狼王昂着头,引颈长啸,悠长的啸声彻响,让这片无边沙漠愈发萧瑟荒芜。
    下一刻沈默就见黑压压一片从四面八方出现,近了才看清是一头头野狼,没见过真狼的沈默头一次见到一匹,已经惊吓不小,这会有上百头朝他的方向狂奔而来,着实震撼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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