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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永世酌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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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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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要在几个月之内拿下他,却总是被自己的誓言打脸。
    她不太清楚如何讨人喜欢,每日只会蹲在他的门口守着他,起初也被他无视了很多次,唯独几只鸦雀愿意陪着她。
    那时她想,在清岑眼里,她和那些棕毛灰毛的鸦雀可能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不同在于,那些鸟雀会叫会吵会闹,而她总是蹲得十分安静,而且很识相地蹲在门边,一点也不妨碍他开门关门,仿佛一株生在墙外的蘑菇,或者是一棵没有叶子的树。
    她守了很久,数清他门口有三十一棵红叶枫树,竹林里最老的罗汉竹已过千岁,丛生的夜昙总是会在子时一刻开花……后来他渐渐愿意和她说话,再后来,她甚至可以近他身侧。
    而今,她伸手摸他时,他似乎也真的没有反抗过。
    宁瑟不禁假想道,倘若她能早一点摸到他,他是不是也不会反抗,然后顺理成章地,就变成了她的人。
    这个想法让她十分振奋。
    她往他身上靠得更紧,自言自语般说了一句:“你不反抗我,一定是因为喜欢我,就算你一个字不说,我也了解你的心意。”
    而后她又在心里补了一句,她终于从一厢情愿,变成了两情相悦,实在可喜可贺。
    清岑停下脚步,忽而低头挨近她,在她的脸颊上极轻地一吻,然后道:“这样的心意,你不早就知道了么。”
    宁瑟呼吸一滞,觉得自己的心在沦陷之后,又不幸化成了一滩水,水中满是清岑的倒影,风姿俊逸更胜以往,搅得她贼胆大发。
    漫漫长路上,除他们以外别无一人,宁瑟便觉得此刻无论做什么,也不会招人围观。
    脚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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