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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梦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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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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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手段,身上的肉中却洋溢着美味的能量。这样不折不扣的大肥羊,理当在陨石雨的第二天被捕猎者吃掉,然而就是这种废物,活到了最后。
    它的能力就是讨人喜欢。
    确切的说,不止是讨“人”喜欢,它讨一切生物的喜欢。接近这只大绵羊的生物都会被影响情绪,乃至产生幻觉,将它当做最值得尊敬、最需要保护的东西。它要喝水,便有山羊成群带着它前往水源,气势汹汹的老虎扑过来吃掉了山羊,一进入范围就被影响,开始代替山羊带路。它要进食,整片森林的猴子、松鼠等等就会给它采摘最鲜嫩的草和最甜美的果子。它要过河,鳄鱼排着队给它当踏板。它要下山,棕熊驮着它爬下峭壁。
    没有半点能力的绵羊,一日日活了下来。它在弱肉强食的森林中心宽体胖,能力也随着存活时间的增加越来越强。强大的异兽在它身边徘徊不去,像蚂蚁拱卫蚁后。这些每天都被影响得更厉害的生物一切以它为先,渐渐失去了野性,变得擅长忍耐起来——要是将这些失去野兽本能特性的存在与失去人类本性的苦修士放在一起,他们会意外的相似。
    一切相安无事,直到某一天,一个改变人类和异兽命运的人出现了。
    那是个虔诚的传教士,他误打误撞出现在了绵羊栖息的地方。当他又累又饿地踏入了绵羊的区域,他在幻觉中看见了神。
    也是理所当然的吧,一位在人类的黑暗时代天天祈祷神灵救赎的教士,最想见的无疑是神。他欣喜若狂,拼命冲向了心中的神灵。
    绵羊的能力是讨人喜欢,保护自己的安全,所以幻觉中的生物理当保护绵羊,绝对不会伤害它。拱卫着绵羊的异兽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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